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深圳户籍。
(二)3-18岁持有残疾的儿童,3周岁以下持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残疾诊断证明申请。
二、救助标准
一级、二级残疾和3周岁以下最高补贴为5万元/年;三级、四级残疾最高补贴为4万元/年。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申请
残疾少年儿童监护人向户口所属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二)社区审核
社区居委会(工作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办事处残联审核。
(三)街道残联复核
街道残联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站)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签署意见并填写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汇总表报区残联审批。
(四)审批
区残联对街道残联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后反馈给街道残联。
(五)公示
区残联对拟定补助对象在区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残疾少年儿童将被确定为补助对象。
(六)转介、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服务
确定为补助对象将在规定时间办理转介手续:填写转介服务单、领取康复服务档案本和一式三份康复服务协议。定点康复机构需核对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机构的服务资质,核对无误接收服务对象,进行专业康复训练服务。
四、结算流程
根据各区政策,儿童康复救助分为家长垫付报销和拨款至机构两种,结算流程大致如下:
(一)家长垫付报销
社区填写申请表→机构签署协议→评估上课→申请报销(发票,康复档案,服务协议等材料)→款项发放(至家长方)
(二)拨款至机构
转介申请→转介公示→机构签署协议→评估上课→款项申请(发票,康复档案,汇总表)→款项发放(至机构)
*各区政策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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